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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筑林通〔2024〕3号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林业局 |
成文时间: | 2024-03-18 | 发布时间: | 2024-03-18 11:1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贵阳市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林业局
2023年3月18日
贵阳市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强省会”行动、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有关安排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聚焦生态城市、生态治理、生态保护、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个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以“五林”工作为总抓手,巩固提升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夯实美丽贵阳贵安生态底色。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
1.坚持把强化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立场、第一原则、第一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增强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落实“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为首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国、省、市两会精神,紧扣《贵州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要点》《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 全面推进美丽贵阳贵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贵阳市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贵阳贵安深入推进“五林”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等文件要求,主动抢抓政策机遇,聚焦林业职能职责,全面加强林业建设、保护和发展,提升森林质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升经济发展“含绿量”,奋力推动贵阳贵安林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围绕“五林”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重林”,持续打造首个森林城市品牌。
4.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贵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相关指标监测,做好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检准备。纵深推进共创共建共享森林城市体系建设,积极申报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努力在国家森林城市中作示范,打造贵阳森林城市品牌。(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5.坚决守好林业生态底线。通过综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间空地及矿山迹地造林、未成林地抚育、“四旁树”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等措施,持续补充森林面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过优化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布局等方式,严格占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批,科学节省森林消耗,坚决守住森林覆盖率55%底线。(牵头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局机关造林绿化处、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林火防控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6.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管控,优化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区。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继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建立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绿盾”、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守好自然保护地。发挥自然教育基地作用,加强课程开发和讲师培养,积极向中、小学生推广自然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局机关保护工作处,责任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局机关造林绿化处)
(二)狠抓“造林”,持续厚植林业生态底色。
7.高质量推进国土造林绿化。组织实施“两重”项目建设,加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种植乡土树种400万株,改造灌木林0.5万亩,抚育乔木林幼林12.5万亩,实施退化林修复6.6万亩、树种结构调整1万亩、山桐子基地建设2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0.2万亩,持续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新增森林蓄积量10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8.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规范造林绿化项目用苗质量管理,引导各地科学选择造林绿化树种,筛选适宜贵阳市重点推广的珍贵乡土树种。加强苗木监督管理,保证种苗质量。以国有林场保障苗圃基地为主,社会性苗圃为辅,加强乡土树种培育,逐步对针叶纯林进行改造,乔木林混交林比例提高到27%。(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9.推动重点区域景观提升。重点围绕环城林带、阿哈湖区域、自然保护地、矿山等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改造提升,推动森林由绿色向彩色转化。巩固提升环城林带建设成果,加快阿哈湖区域景观提升,提升自然保护地功能,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复绿治理。(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三)狠抓“营林”,全面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
10.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深化“四块地”改革,加强林地保护利用。采取企业直种、“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以示范基地带动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以林下中药材和林下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下养殖,科学发展林产品采集。全年实现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167万亩(林下种植12.5万亩、林下养殖8.2万亩、林产品采集32.8万亩、森林景观利用113.5万亩),打造林下种植示范基地22个,培育林下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大户或企业50户,林下经济全产业链产值116亿元。(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11.加快推进林产品加工发展。深耕林产品市场,拉长林业产业链。按照“种植在全省,加工在贵阳”发展思路,注重林产品开发,围绕木本粮油、木质家具、森林食品等,积极招大引强、建链补链,充分发挥5家省级林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加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养力度,打造更多优质林产品加工品牌。(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12.加快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依托郊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以国有林场为中心建设保障性苗圃基础,建设鲜切花、盆栽植物生产基地3个,绿化苗木生产基地8个,生产花卉苗木7000万株,本地花卉苗木市场占有率提升到40%以上。(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
(四)狠抓“治林”,坚决守好林业生态安全底线。
13.全面有效落实林长制。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林长制优势,通过提请发布总林长令、召开林长工作会议、巡林巡查等形式,着力解决林业突出问题,高位促进“林长治”。强化各级林长特别是乡、村两级林长的系统培训和精准考核,积极推广“民间林长”,夯实“林长制”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和乡镇林业站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责任单位: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
14.加快构建森林火灾防范体系。扎实推进森林防火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森林防火卡点、建立包山包保机制,扎牢基层网底。抓好高压线路、油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周边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持续推进县级专业队伍和乡镇半专业队伍建设,开展进村入户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加快实施全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推进80个远程视频监测点建设,林火视频监测覆盖率提升至40%。(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市林火防控中心)
15.加快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植物检疫检验,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护松2024”打击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运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三进三除”经验,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用好贵阳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验中心实验室,认真开展常年监测和固定监测。加大无公害绿色防治力度,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主要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维护生态安全。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持续巩固松材线虫“零疫区”防控成果。(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6.加快构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继续用好“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庭长”机制,强化涉林案件行刑衔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违法线索核实率、行政案件查处率、刑事案件移送率达到“三个100%”。用好省级委托林地审批权,优化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助力“强省会”项目落地。完善公益林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动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抓好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聘用及动态管理,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持续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项目建设,提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责任单位:市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修复中心、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五)狠抓“林改”,充分激活释放自身发展动力。
17.持续推进集体林权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探索“三权分置”实现路径和运行机制,推进集体林规模化经营,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动改革试点创新,抓好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鼓励林农通过平台流转林地经营权,积极推行“公司+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联户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培育和发展林业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局机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责任单位: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18.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省《关于开展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学习借鉴全省试点改革林场经验做法,做好开展国有林场试点改革相关准备工作。抓好国有林场开发利用,盘活闲置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龙头企业+国有林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意愿强、经营条件好的林场积极参与国有林场经营活动,激活国有林场发展活力。(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19.持续推进林业碳汇改革。深化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做好省级林业碳票拟定、申报、入库等工作,逐步建立森林碳汇评估计量体系。总结推广“森林碳票+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试点经验,加强林业碳汇项目管理,规范林业碳汇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局机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责任单位:局机关林长处、市林长制服务中心)
三、坚决守住清正廉洁基本底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研判长效机制,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局党委自身建设,开好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坚持“四下基层”走好群众路线,带头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带头树牢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1.继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围绕“黔进先锋·贵在行动”总载体,深入实施“筑固工程”,以“五个一”行动统揽基层党建。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找准党建特色推动“五林”工作,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全局党建高质量发展,争创“五好”党支部。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选强配齐基层党支部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科学规范发展党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建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2.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用在基层一线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干部。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加强年轻干部梯次培养。积极拓宽林业引才、选才、育才、用才渠道,着力持续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加大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推动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本领。(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3.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有效监督,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决纠治“四风”,持续深化“庸、懒、散、软、浮、推”作风整肃,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4.继续统筹抓好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用好贵阳林业官方网站、公众号、自然教育科普基地和各类宣传媒介,抓好自然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持续发出林业“好声音”。牢牢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平安贵阳、国家安全、风险化解防范、信访维稳、统一战线、国防动员、工青妇群团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离退休干部、食品安全、公共节能、垃圾分类、档案管理、数据共享开放、军民融合、双拥及退役军人等工作。(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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