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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筑林通〔2023〕1号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林业局 |
成文时间: | 2023-03-23 | 发布时间: | 2023-03-23 15:3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贵阳市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林业局
2023年3月23日
贵阳市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强省会”行动的关键之年。全年林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践行“生态立市”战略,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以绿色经济为引领,以“重林、造林、营林、治林、林改”为着力点,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增强森林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障生态安全,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对林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林业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始终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建立完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折不扣抓落实。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坚决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重要决策部署,紧盯《贵州省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中共贵阳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贵阳贵安深入推进“五林”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积极抓住国家、省、市支持林业工作的政策机遇、项目倾斜、资金支持等发展红利,不断补齐弱项短板,充分发挥林业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办理及检查指导,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调度督办、严格考核问效,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林保障,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始终紧扣“五林”重点工作,全面精准推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重林”为要,着力提升城市森林品牌。
3.巩固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以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检为契机,将林业工作放在“生态立市”战略中来定位谋划,与创建生态城市、推动绿色发展相结合,对标对表巩固提升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优化森林生态产品供给,开展森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努力在国家森林城市中作示范。(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局机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4.守好林业生态底线。综合实施林间空地及矿山迹地造林、“四旁树”绿化等措施,持续补充森林面积。通过优化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布局等方式,节省森林消耗。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管控,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打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行为。优化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区,将自然保护地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坚决守住森林覆盖率55%底线。(牵头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责任单位:局机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局机关造林绿化处)
(二)大力“造林”添绿,不断填充林业生态底色。
5.实施森林资源扩总量行动。通过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森林经营措施,实施新造林和优化提升,将一般灌木林改造为乔木林,对现有乔木林幼林实施森林抚育,逐步扩大乔木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总量。种植乡土树种600万株,面积9.3万亩;改造灌木林0.5万亩;抚育乔木林幼林12.5万亩,新增森林蓄积量100万立方米。完成省林业局下达退化林修复9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其他森林经营25万亩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6.实施森林资源优结构行动。筛选适宜贵阳市重点推广的乡土树种,以国有林场保障苗圃基地为主,社会性苗圃为辅,加强树种培育,逐步对马尾松纯林进行改造,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形成适宜生长、特色突出、景观优美的森林带,乔木林混交林比例从25%提高到26%。(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7.实施重点区域提升行动。围绕环城林带、阿哈湖绿核、自然保护地、矿山等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改造提升。在环城林带种植观叶、观花、观果树种,打造多彩环城林带景观。在阿哈湖绿核种植景观林、浆果林及挺水植物、湿生植物,丰富生物多样性。对26个自然保护地采取采伐更新、补植、抚育、择伐、封山育林等措施,改善森林生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复绿治理。完成植树350万株,占全市600万株的58%。(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三)促进“营林”增效,推动森林资源价值实现。
8.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地保护利用,采取企业直种、“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重点发展林下红托竹荪为主的林下食用菌,积极发展天麻、黄精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同步发展笋用竹、椿芽等森林蔬菜,形成具有规模特色的林下种植产业体系。结合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项目,种植五倍子、山桐子、油茶、花椒等特色林,发展林地经济。完成林下种植10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3万亩。(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9.着力发展林产品加工。按照“种植在全省,加工在贵阳”的发展思路,积极招大引强、建链补链,加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养力度,带动产业发展。围绕红托竹荪、木本油料、家具生产等,打造更多林产品加工品牌。支持省农科院开展红托竹荪菌种研发和技术改造,贵阳学院开展山桐子加工研究,积极谋划一批林产品精加工和森林康养项目。(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10.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依托乌当区花画小镇、白云区牛场乡、花溪区青岩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布局以百合、绣球、菊花、春兰等为主的近郊鲜切花、盆栽植物生产基地;以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为基础,重点在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贵安新区布局黄心夜合、鹅掌楸、竹、梅花等为主的远郊绿化苗木规模化生产基地。引进省内外优质花卉苗木企业,示范带动本地企业发展,提高本地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打造贵阳贵安花卉展示中心,建设鲜切花、盆栽植物生产基地2个,绿化苗木生产基地5个,生产花卉苗木6000万株,本地花卉苗木市场占有率提升到30%以上。(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退耕还林工程服务中心、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四)积极“治林”护绿,坚决守好林业生态底线。
11.全面有效落实林长制。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压实市、县、乡、村林长和护林员责任,抓好负责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各级林长通过发布指令、林长工作会议、巡林巡查等形式,着力解决林业突出问题,高位促进“林长治”。(牵头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责任单位: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
12.严格森林火灾防范。严格野外违规用火追责问责,健全完善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指挥调度、部门联动、督查巡查、火情处置快速响应和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完成5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申报实施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新建80个远程视频监测点,林火视频监测覆盖率提升至40%。(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市林火防控中心)
13.严格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松材线虫监测预警,深入开展春、秋季专项普查,及早发现疫情并处置,实现贵阳市“零疫区”。建立外来物种数据库,对紫茎泽兰、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设立防控监测点,采取人工清理、集中烧毁、施用绿色药物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积极申报贵阳市环城林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4.严格林业执法监管。用好“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庭长”机制,强化涉林案件行刑衔接,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违法线索核实率、行政案件查处率、刑事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用好省级委托林地审批权,优化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最大程度减少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发生。及时兑现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保护林农权益。持续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局机关林长制工作处,责任单位:市天然林和公益林管理中心、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五)推进“林改”赋能,充分激活自身发展动力。
15.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巩固林权改革成果,健全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行“公司+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联户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有序推进林权收储流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林权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森林碳汇收益权和林业经营收益权抵质押贷款。将林权抵押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范围,推动林业贷款贴息,落实林业特色保险。(牵头单位:局机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责任单位:市天然林和公益林管理中心、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16.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坚持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加大林业产业专项资金投入,完善林场基础设施。创新“龙头企业+国有林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有林场经营活动,探索“林场+村集体”共同发展模式。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建立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和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国有林场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局机关造林绿化处,责任单位:市长坡岭国有林场、市顺海国有林场)
17.深化林业碳汇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培育,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分类实施林业碳汇开发管理,推进“森林碳票+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建立林业碳汇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以林业碳汇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局机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责任单位:局机关林长处、市林长制服务中心)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林业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8.认真落实民主决策。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牢牢扛起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运用各类宣传媒介,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发出林业“好声音”。统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平安贵阳、网络安全及网络意识形态、国家安全、风险化解防范、信访维稳、统一战线、工青妇群团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离退休干部、垃圾分类等工作。(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9.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强配齐基层党支部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和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定和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建帮扶和“双联双促”“民情助理”、驻村帮扶等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工作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根据管理权限抓好干部梯次配备,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按要求积极做好优秀干部晋升推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机构。严格执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敢干实干快干会干。认真抓好人才工作,积极拓宽选才、育才、用才渠道,不断完善选才用能机制,强化人才保障。(牵头单位:局机关综合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1.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养成斗争本领,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化推进“三不腐”,始终紧盯林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持久攻坚战。认真抓好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推进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坚决纠治“四风”,持续深化“庸、懒、散、软、浮、推”作风整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环境。(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政策解读:贵阳市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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