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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林业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各乡(镇)、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草字〔2020〕87号)、《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起止时间: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我局编制了《贵阳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普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贵阳市林业局成立以向春副局长任组长,市林业局综合处处长周佳、市检疫站站长张金海分别任副组长,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贵阳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单位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编制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认真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并报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普查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普查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方法、进度和质量开展。
三、开展技术培训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0月对全市县级检疫站人员及部分乡(镇)人员开展普查技术培训,12月底前各区(县、市)和相关单位对所有参加普查的人员进行培训和野外调查实习,熟悉、掌握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方法和技术要求。
四、认真组织实施
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对开展普查的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保证普查按时间、按进度、按要求有序开展。
五、加强督促指导
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区(县、市)和相关单位开展普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普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解决和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
六、提交普查成果
普查工作完成后,各区(县、市)和相关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分别撰写普查报告并提交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普查工作总结、普查报告、草原有害生物标本库(包括影像资料)、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及风险评估报告、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其分布图。
贵阳市林业局
2021年10月11日
解读链接:图解《贵阳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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